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项目公告
发布日期:2023-06-02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关于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OIS/CP-10A1-231103)
本招标项目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财富管理平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SOIS/CP-10A1-231103
本项目包括9个包件,允许投标人兼投兼中。
包件号 | 包件内容 | 主要服务要求 | 最高投标限价 (人民币,含税) | |
名称 | 方式 | |||
一 | 客户中心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00万元 |
适当性管理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
二 | 产品中心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00万元 |
订单管理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
三 | 全场景双录 | 采购集成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00万元 |
四 | 客服中心 | 采购集成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80万元 |
五 | 绩效管理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150万元 |
内容管理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
积分礼品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
六 | 移动中台 | 采购集成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50万元 |
七 | 客户端集成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00万元 |
八 | 员工端集成 | 合作研发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200万元 |
九 | UI及UE设计 | 采购集成 | 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 80万元 |
具体服务内容、服务成果提交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招标需求。
四、财富管理平台建设实施期:
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本期项目上线(项目交付完成后需免费提供12个月培训和软件技术支持服务)。
本期项目实施地点为武汉,项目上线前必须武汉现场开发实施。
六、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3)投标人未被列入中粮信托及股东集团供应商黑名单的供应商;
(4)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只能代理一家主要产品品牌商进行投标,并需要提供原厂商和中国区运营方(如有)的项目授权书,和品牌商或运营方(如有)直接签署渠道合作协议;品牌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5)投标人需要有成熟和专业的技术服务能力,作为所代理的品牌商最顶级的认证合作伙伴不少于3年,且拥有不少于3位所代理的品牌商认证工程师;若投标人为品牌商原厂商,则不需要;
(6)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和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8)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9)投标人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应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0)投标人需确保所提供的系统软硬件已获得知识产权不会导致侵权纠纷,并出具相应的承诺书;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2)接受委托参与本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本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1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和分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公告期: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6月9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发售时间:2023年6月3日9:00时起至2023年6月9日20:00时止(北京时间),登录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sois.sh.cn/ebidding/)购买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未在招标代理机构正式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包件,同时购买多个包件招标文件时只收取一次标书。售后不退。
3.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应包括以下各项资料:
符合上述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申请人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制作成一个PDF文件):
1. 企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单位“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天眼查”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4. 本单位“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文件起售日);
5. 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授权书、品牌商认证工程师资质;
6. 资质要求里提到的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注:以上资料一律采用A4规格纸张,所有证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代理机构留存。投标申请人除将上述资料提交招标代理机构,还必须将其完整地编制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申请人的资料,并不意味着其投标在评标时不会被否决,最终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上述资料进行审核。
九、投标保证金
包件1:人民币4万元;包件2:人民币4万元;包件3:人民币4万元;
包件4:人民币1.6万元;包件5:人民币3万元;包件6:人民币5万元;
包件7:人民币4万元;包件8:人民币4万元;包件9:人民币1.6万元。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或随投标文件提交银行保函、保险保函。
开户名称: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闵行支行
账 号:31698403002585315
十、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逾期完成投标文件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初次使用本交易平台的投标人尤其需要为上传投标文件留出足够的时间,防止因为经验不足、意外等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造成投标失败。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6月25日9:30时(北京时间)准时开标,地点为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腾讯会议。
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时,投标人通过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和腾讯会议(会议号:505 142 4284)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投标人应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使用有效的CA数字证书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投标人最迟应于解密开始后120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将被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十二、发布公告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http://www.sois.sh.cn)
十三、联系事项
1. 招标人名称: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楼兆泰国际中心A座3层
联系人:王志浩
电话:010-86378537
2.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秀文路898号西子国际中心4号楼
联系人:王立彦、张心韵
电话:021-62667333-2099、2035
电子信箱:wangly@sois.sh.cn
3.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督: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检监督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10号楼兆泰国际中心B座23层
邮编:100020
联系电话:010-86378886、010-86378802
十四、有意向的投标人按下列步骤进行操作
(1)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为:http://www.sois.sh.cn/ebidding/logi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注册成为交易平台的供应商(如此前已完成注册,则可免此步)。
(2)在上海东方投资监理有限公司官网(网址为:www.sois.sh.cn)“服务指南”中有详细的操作步骤,潜在投标人可根据此步骤进行注册、报名、投标(响应)及了解各项环节,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均需要“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确保其已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体申请流程详见http://www.sois.sh.cn/cms/channel/fwzn5/index.htm。
(3)从2023年6月3日9:00时至2023年6月9日23:59时(北京时间)从交易平台本项目的在线交易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交的全部资料并审查其填报的相关信息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后,潜在投标人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4)此后,潜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在交易平台可能发布的有关本项目的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须依据可能发布的澄清文件更新投标文件和最终投标。
(5)需要注意的是最终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上传和解密均需要使用“CA 数字证书”,投标人应确保其已办理“CA 数字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体申请流程详见http://www.sois.sh.cn/cms/channel/fwzn5/index.htm。
投标人须保证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的一致性和有效性,若因为加、解密投标文件所用CA证书不一致或无效导致的加、解密投标文件失败,投标人需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建议投标人确保CA证书在整个招投标活动期间处于有效期内,中途更新延续变更等对数字证书的操作可能导致加密文件无法解密。